罪刑严重‧控方申请 6IS分子交高庭审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罪刑严重‧控方申请 6IS分子交高庭审理

(亚罗士打31日讯)6名被控煽动和串谋恐布活动的伊斯兰国恐怖分子今日在地庭过堂,控方基于被告涉及严重罪刑,向法官申请案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奈查杜副检察司向法官努西达传达警方和总检察署的指示,法官援引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允许此案移交到吉隆坡高庭续审,并择日再过堂。

被告辩护律师沙勒胡丁说,6名被告已在这项法令下,不获允许见家人,其中1名被告孩子刚出世,希望法官让他可见到孩子。

法官经考虑后,允许被告与家人可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地庭与家人相聚。



被告慕拉哈里慕丁(49岁,五金店业者)、阿武达勿(25岁,商人)、阿里赛夫丁(28岁,电线技工)、贺哈拉米(38岁,宗教司助理)、莫哈末尤斯利(29岁,空军)和诺阿兹米(28岁、空军),被控于今年1月30日至4月5日,在笨筒亚逸布爹彭加兰峇督汉峇61号门牌住家,意图串谋策划进行恐怖行动,牴触刑事法典第130G(a)(煽动恐怖活动)条文和第120 B(1)(串谋罪)条文。

首被告也被控于3月29日在同一地点,因支持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动,触犯刑事法典130 J (1)(b)(支持恐怖分子恐怖活动)条文。

被告在进入地庭时,不时与家人打招呼,审讯结束后被押上大卡车时,也高举“伊斯兰国”食指向天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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