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甲洞發生駭人命案,住家廚房洋灰地面底下埋藏一具高度腐爛童屍,而最可疑的嫌犯是死者父母。驚嚇電影的情節,確確實實在馬來西亞上演了。
不由想起當年任職社會新聞組記者時,見過不少駭人命案,印象最深刻和難忘的,就是18歲少女徐曉芳命案。
死者徐曉芳遭埋屍在洋灰地底6呎深處,被發現時全身腐爛,被塑料紙袋和藍色被單裹住,與童屍情況很相像。
不過,徐曉芳是誤交損友遇害,男童之死卻可能和其父母有關。警方雖還未證實是否其父母所幹,但種種初步證據,都指向這對父母。
孩子死了之后,將之埋在住家地底,然后舉家搬走;這對父母,何以如此狠心對待孩子?
社會果然變了,人人常說虎毒不食兒,雖說孩子的生命是父母所賜,但是否因為“你給的”,就可以任意傷害?
曾有鄰居聽到,兇宅之前有小孩苦苦哀求“不要再打我”哭喊聲,如果該鄰居當時覺醒不妥,即時聯絡相關單位,是否可以阻止這場悲劇?
因此,我們除了要有防止兒童受家暴的健全法律保護機制外,還需要設立及時反應單位,一旦接到投報,發現有孩童受到家暴傷害或被虐,及時出動干預,挽救小孩。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政府相關部門如福利局也要常常注意家暴案件,對于有為人父母者情緒不穩、偏激、性格偏執等的家庭,須特別注意和輔導,第一時間撲滅源頭小患,不讓社會悲劇發生。
民眾生養孩子前,也應該先上“父母情緒管理課程”,學習做個高情商的父母,不要把自己的壓力轉化到孩子身上,以打罵孩子來發洩,最終演變成社會悲劇。
洋灰地下的童屍,死因是什么,警方必須追查到底,還小死者一個公道。不管致命動機是什么,其父母都難辭其咎,光是非法處理屍體一罪,便肯定會受到刑責。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為你逃過了。其實,只是時辰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