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長拿督哈麗瑪指出,政府將在明年1月1日開始強制落實垃圾分類措施,凡違規者可面對最高1000令吉罰款。
她說,雖然政府今年9月開始推行垃圾分類措施,但考量到人民需要一段適應期,因此不會在落實初期對付違規者,只會發出通知函。
她說,從現在開始算起,人民有長達半年的適應期,相信足以深入了解如何分類垃圾。
哈麗瑪今日出席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SWCorp),舉辦的“慶賀7週年紀念暨清潔城市大會”後,在記者會這麼說。
哈麗瑪說,從9月至12月的適應期間,有關機構只會發出通知函給違規者,並不會採取罰款行動。
她說,從明年1月開始立法生效,全面強制實行垃圾分類後,凡違規者可面對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
“若未繳還罰款,違規者可被控上法庭,屆時的罰款數額視法庭裁決而定。”
她指出,民眾可將不同種類的垃圾裝在不同的垃圾袋,或使用不同顏色的垃圾袋進行區分。
哈麗瑪強調,推行垃圾分類措施不意味著政府殘忍,而是法律闡明所致,只是如今強制性實行而已。
她說,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已對此作出足夠的宣傳,並從1至2年前開始教育民眾。
副部長認為,由於民眾“最後一分鐘”心態作祟,一直以為政府不會真正落實垃圾分類措施,結果等至最後一分鐘才開始著急。
她希望民眾自發性愛護環境,她更以往返新柔為例,直言民眾不會在鄰國隨手亂丟垃圾,可是為何越過長堤後原形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