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犯運毒闖路障 槍擊案與恐襲無關
(新加坡1日訊)香格里拉槍擊案與恐襲無關!
3名嫌犯在深夜運毒到烏節一帶,途經香格里拉,遇上警方路障,擔心被捕而硬闖,結果1人被擊斃,另2名嫌犯今早被控,其中一人是在醫院面控。
《新明日報》報導,全球矚目的香格里拉對話進行之際發生驚人槍案,有通緝犯開車先闖安檢路障,再圖撞警員,警員開槍擊斃一通緝犯,當場逮捕兩男子。
警方今天凌晨發表文告說明,這是一起與恐襲無關的孤立事故。
此案于昨天清晨4時36分發生,地點是雅茂園(Ardmore Park)通往安徒生路的安檢路障。
警方已確認3名嫌犯的身分:
1.當場被擊斃的司機莫哈末道菲克(Mohamed Taufik bin Zahar,34歲);
2.當場被警方逮捕的莫哈末依斯邁(Mohamed Bin Ismail,31歲);
3.當場被警方逮捕的莫哈末沙希德(Muhammad Syahid bin Mohamed Yasin,26歲)。
1人在醫院面控
莫哈末依斯邁和莫哈末沙希德,今早因涉運毒被控。
莫哈末依斯邁因受傷,還在中央醫院接受治療,直接在醫院面控。
新加坡刑事偵查局特別調查組已經展開研訊,調查被警開槍擊斃的死者莫哈末道菲克。
警方在文告中強調,警方嚴厲看待所有槍擊事故,將會進行徹底調查。
2嫌犯還押調查
2名嫌犯或犯下更多罪名,將被還押警署一周,讓警方繼續調查。
控狀顯示,兩名被告于周日清晨4時50分左右,在槍擊案現場,被發現持有3包約9克的二醋嗎啡(diamorphine),兩人企圖運毒,觸犯濫用毒品法令。
二醋嗎啡是海洛因的違禁成分,也稱純海洛因。
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走私9克二醋嗎啡一旦罪成,最低刑罰是5年監禁及5下鞭刑,最高刑罰是20年監禁及15下鞭刑;如果是走私超過15克二醋嗎啡的嫌犯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死刑。
大陣仗戒備檢查肇禍車
新加坡武裝部隊出動生化武器、輻射性物質及爆炸物防禦團(Chemical,Biological,Radiological and Explosives Defence Group,簡稱CBRE)旗下的拆彈部隊到場,封鎖現場檢查肇禍車輛。
新加坡國防部長黃永宏透露,他前往香格里拉酒店途中也需要在封鎖範圍外等候,半小時后確保沒有發現爆炸物與武器才允許同行。
“我等候時腦中閃過一個念頭,如果真的發現簡易爆炸裝置,對我國造成的后果將會非常嚴重。我們都很慶幸這次並非如此,但面對極端恐怖主義威脅,我們必須時時為真正的恐怖主義陰謀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