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不认非法放贷罪状 1被告动手术缺庭
(怡保1日讯)3名华裔男子今日被控非法放贷,其中1人因在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进行脊椎手术而缺席,另2人则不认罪,获法官允准各以2万5000令吉保外,案订7月10日过堂。
3名男被告分别为首被告郑进利(译音,64岁)、次被告杨嘉荣(译音,75岁)以及第三被告郑金喜(译音,55岁);第三被告在医院加护病房接受治疗,而无法上庭面控。
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间,在怡保花园东区经营无执照借贷生意,牴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此案法官为依克马,主控官为法尔兹副检察司。
另外,首被告因涉嫌刑事恐吓1名华裔男子,较后被带往推事庭面对另一项提控,他也否认有罪,推事允许他以4000令吉保外,案订7月10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郑进利于2014年8月30日晚上约8时,在巴占新村恐吓华裔男子邓南金(译音,54岁),威胁对方他将会召来私会党骚扰对方,并指自己拥有手枪,令对方感到害怕,因而牴触刑事法典506条文(恐吓)。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推事为哈斯林达,主控官为奈达都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