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提醒最后期限 速提呈消费税结单
(布城1日讯)关税局消费税组主任拿督苏柏马廉提醒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必须在即日(周一)起2周内提呈消费税结单(GST-03)和缴税的最后期限,否则将面对罚款和监禁。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由于这是商家们第一次提呈消费税结单,原订是5月31日是最后期限,但考量到是周日,一些州属是假期,所以就宽限2周,并提醒商家必须在限期内提呈。
他说,全国共有7万5634名商家必须提呈消费税结单,但截至5月31日,仅5万8529名商家已提交,即77.38%,约有1万7000多名商家仍未提交。
“无法如期提呈的商家,一旦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41(6)条文,将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罚款坐牢兼施
他透露,消费税法令第43条文赋予关税局总监权力,向没有在期限内提呈消费税结单者,采取行动。
他说,至于如法如期缴付税务者,也会抵触第41(7)条文,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苏柏马廉说,截至5月31日,注册消费税者有37万9222名商家,截至5月底,关税局在全国的E投诉以及消费税热线,共接获845宗投诉。
在询及卫生部要求把第二批医药用品列入零税率清单中,他说,财政部在研究中,并正面看待有关名单,至于何时会公布,胥视财政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