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千或騙徒手法向來層出不窮,包括網絡黑情人愛情郵包、中獎電話詐騙、綁架電話詐騙等。當然也少不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刮刮樂”詐騙。
日前檳城警方召開記者會,宣布警方搗破一個刮刮樂詐騙集團,指今年至5月,共接獲超過30宗投報,受害者被欺詐數額,高達120萬令吉。
當時有不少受害者信以為真,以為真的受幸運之神眷顧,無端端中獎。
受害者想必當時滿心歡喜,在刮刮樂集團成員偽造出來的表格上,填妥所有個人資料,還在感言一欄內,寫下感到很驚喜開心之類的留言。
殊不知這種“快樂”維持不到24小時,可能更短(因在數小時內,刮刮樂集團成員會借支付手續費和稅金之名,要求事主付上一筆現款來換取獎品),受害者的心情即從天堂直墜地獄。
中獎美夢破碎之余,受害者還被騙走一筆金錢,為自己的貪婪付出昂貴的代價。
刮刮樂詐騙集團每次以不同形式或包裝出現在各州“兜售”他們的禮券,但從來都是換湯不換藥,詐騙手法如出一轍。
公眾被刮刮樂集團“刮走”血汗錢,在大馬已非新鮮事,更不算“新”聞,只要是曾閱報的人,都能掌握到刮刮樂集團的詐騙手法。
但為何還是有人會墜入圈套?
答案有兩個,一是該名受害者從沒機會接觸到刮刮樂詐騙新聞,所以對有關詐騙手法懵然不知而上當,可稱之為無知。二是貪心。
我個人對幸運中獎的定義是,對方若毫無條件把獎品送給我,當然前提是,我必須曾報名參加某某公司主辦的抽獎活動。
絕不是某天在路上步行,被人攔截下來要求我刮一刮禮券,然后被告知我中獎了,但前提必須先付一筆錢來換取獎品。
所以,刮刮樂,一點都不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