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撞防撞欄再被撞起火 1人拋車外死 2人成焦屍

報導:陳文祥

(馬六甲2日訊)載有3人的轎車凌晨在大道行駛中途失控,先撞路旁防撞欄,再被尾隨而來的兩輛車猛撞起火,結果車內3人,1人被拋出車外慘死,另2人受困車內,被燒成焦屍!

幸涉及車禍的另外2輛車的共6名乘客,都及時逃出車外,保住性命。

此案于今日凌晨約2時4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路段192.1公里,由馬六甲朝隆市,離愛極樂收費站不遠處發生。

邁薇閃避不及翻覆

車禍涉及3輛車及9名乘客,3名死者都是來自首輛車,即普騰賽佳的司機和乘客;其中被拋出車外的死者于今日傍晚獲警方證實身分,是來自森州蘆骨的莫哈末法里祖阿馬(25歲),其余2人則因被燒成焦屍,身分和性別至今仍無法掌握。

其余6名涉及此車禍的乘客及司機,包括1輛奧迪休旅車的司機是一名本地華裔男子、乘客為2名外籍華裔女子;另一輛邁薇轎車司機及乘客皆為印裔,分別是1男2女。

涉及此車禍的人士在事發時都是來自柔佛州,正駛往吉隆坡方向。

根據警方的初步調查報告,車禍肇因相信是普騰失控所引起,該轎車失控撞向路旁的防撞欄后再打橫停放在路中央,結果被隨后而來的邁薇及奧迪閃避不及而撞上。

據悉,邁薇因來不及閃避普騰而翻覆,奧迪則因發現眼前的普騰時已來不及煞車,將普騰轎車撞至逾百公尺以外,起火燃燒。

“莫哈末法里祖阿馬的遺體在192.1公里處被發現,當時臉部朝下躺在分界堤中的草地,其手腳相信是受到嚴重撞擊而變形;另兩名死者則相信是來不及逃生。”

傷者較后由路人送往甲中央醫院急救;邁薇的司機及乘客則由趕抵現場的救護車送院。

野新精明鎮的消拯局接獲投報后,在凌晨2時50分連同愛極樂消拯局共派出12名消拯員到場滅火。

焦屍與汽車零件燒成一團

慘遭大火吞噬的死者遺體被發現時已形如焦炭,消拯員耗了近2小時才能分辨出焦屍及汽車配件!

2名死者當時是分坐在司機座及司機后座;在場的消拯員完全撲滅火勢后,才赫然發現已被燒成廢鐵的車內有2具焦屍。

消拯員在準確掌握焦屍的位置后即開始將其移出車外,但由于焦屍經高溫焚燒后已和汽車配件燒成一團,讓有關工作耗了近2個小時才能完成。

“當時司機座的焦屍腳部與駕駛盤已燒成一團,消拯員在經過一番商討后決定分解其腳部,才分批移出該焦屍。”

坐在司機后座的死者遺體則較為容易移出,其骨骸被移出時也呈粉碎狀態,死狀非常恐怖,讓在場人士不忍卒睹。

車禍路段屬黑區

發生死亡車禍的路段為車禍黑區,數天前,即上月28日,距離現場約2公里以外的194.4公里處也發生一宗死亡車禍,當時一名印裔司機欲在大道中U轉時,遭隨后而來的拖格羅厘撞上而慘死。

有關路段是南北大道中,其中一段較筆直的路段,不過入夜時卻缺乏燈光照明,因此過去常有使用者高速行駛時,因光線不足而發生車禍。

另一方面野新警區主任莫哈末諾副警監向記者證實此案,指邁薇及奧迪的乘客及司機分別被送往中央醫院及野新醫院急救,目前傷勢穩定。

他說,截至2日下午2時,警方仍無法掌握3名死者的正確身份,有待醫院進行解剖后才能進行核對身份的工作。

“警方將援引1987年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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