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派聯席交流會議決 9州代表須出席中委會
(加影2日訊)以董總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改革派,今日議決9州委派出任的董總中央委員,必定全體出席中央委員會會議。
傅振荃今日主持9州董聯會或董教聯合會聯席交流會議后,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受詢及屆時是委派新或舊代表出席時,傅氏僅說:“我們會先與律師研究,以尋求合法途徑。”
早前,彭亨董聯會和霹靂董聯會分別舉行會員大會和改選;檳威董聯會舉行會員大會,一些代表都被撤換。
諭令葉新田2天內通知
傅振荃說,9州董聯會或董教聯合會嚴正要求董總主席葉新田,必須遵照2015年6月1日高庭法官的諭令,即葉氏必須在諭令下達2天內,向25位中央委員(由6中委州及7非中委州委派)發出,在14天內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的通知,且必須納入解散與重選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的議案。
此外,他說,本次交流會議,會上董總4個州屬會(霹靂、彭亨、檳城、砂拉越)全力支持有關2015年4月28日,董總5個州屬的董聯會或董教聯合會(柔佛、吉打、馬六甲、吉蘭丹、玻璃市),聯署要求召開董總特大及9州屬會代表會上一致通過特大議案,即通過和接納對董總主席葉新田和署理主席鄒壽漢投不信任票。
“同時也解散現有的第29屆董總中央委員會及重選第29屆董總中委州,以及重組第29屆董總中央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
援引章程開特大捍衛權利
傅振荃說,基于董總領導層危機越演越烈,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及中央委員會已經無法有效的操作,在董總領導層嚴重分裂及無法和解的危急狀況下,為一勞永逸地解決當前董總所面對的危機,特引用董總章程第6.2.2條款賦予會員的權力。
“即‘主席在接到至少五(5)個會員聯名提出要求並附上相關理由和議程,則必須于30天內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來捍衛會員基本權利的合情、合理及合法的行動。”
傅振荃:高庭難消化呈堂資料
非葉取庭令阻602特大
傅振荃指出,高庭法官是基于無法全面掌握與消化,控方(葉新田)與辯方(秘書長與5 州董聯會/董教聯合會)呈堂的資料,難作判決,而不是控方取得庭令阻止召開6月2日特大。
“因此,法官改期至6月12日聽審,致使原本今日由董總5個會員,在遵循董總章程的規定所召開的董總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不得已改為各州屬會聯席交流會議。”
他說,9州董聯會嚴正表明,依據董總章程第6.2.2條款所賦予會員的權利,清楚指明,董總5個會員在遵循章程的要求,召開602特大,是不能被任何人,包括葉新田剝奪的會員基本權利。
“9州董聯會也譴責葉新田與鄒壽漢等少數董總中委,為了保住個人權位,不惜公然違反民主議會程序,不遵從董總章程第6.2.2條款規定,以及踐踏與漠視絕大多數董總會員(9州董聯會)的意願。”
他說,葉鄒等人不僅悍然拒絕如期召開董總特大,甚至變本加厲向法院申請庭令,阻止召開602特大,讓董總風波不能平息,繼續危害華教利益。
反對藍圖不利母語政策
傅振荃說,董總各州董聯會由始至終,一致堅持反對《教育發展大藍圖》中一切不利母語教育的政策。
“針對董總發動百萬簽名運動,以反對2013至2025年《教育發展大藍圖》內,不利母語教育生存與發展的政策和措施,9州董聯會也一致表達與接納以上看法。”
他說,2013年12月29日第29屆董總中央委員會第2次會議議決,第二階段簽名運動于2014年6月30日截止,因此有關任何誤導群眾,指有關簽名運動仍在進行,是與事實不符。
他們也感謝各州董聯會及全體華社,支持與響應百萬簽名運動。
梁懷蔚:10月統考如期進行
董總考試局主任梁懷蔚說,10月進行的統考不會受董總風波影響,如期進行。
“我們要向全國60所獨中匯報,校方、學生和家長要對我們有信心,因為考試局目前所有作業都按照原定時間表進行,現已逐步完成統考的準備工作。
“我要向全國獨中生說,統考肯定可以如期進行,絕對不會受到影響。”
受詢及在什么情況下,獨中統考才會受到影響事宜,她直言:“只要沒人來打擾我們的工作程序,考試工作可順利完成。”
她也感激考試局同事盡責態度,並指儘管發生董總風波,但依然恪盡職守,完成分內事。
董總考試局是有基于廣大華社,都非常關心獨中統考是否能順利進行,特此作一項簡單的匯報。
陳國輝:主席職豈可相授
莊智雅不好臭美
董總副主席拿督陳國輝就民眾華小董事長兼葉新田“私人顧問”拿督斯里莊智雅聲稱獲人獻議出任董總主席,唯他不接受事宜,調侃莊氏:“你不要臭美,抬高自己的身價,也不要以為這個職位能私相授受。”
“要說這番話,請莊氏照照鏡子。
“我要告訴莊智雅,董總主席是13州選出來的,不是‘禮物’般,可以‘贈送’給別人的。”
此外,他強烈要求董總主席葉新田,針對後者在陽光行動“531華教救亡大集會”,指獲人獻議,只要葉氏讓關中考統考,就保證他能繼續當董總主席事宜,希望道出獻議人身分。
“我們想知道,這個獻議人是誰?我們質疑此事的真實性。
“因此不能坐視不理,我們絕對不允許這種人干預董總領導人的職位和職權。”
他說,若這是葉新田故弄玄虛,炮製一個子虛烏有的案件,以抬高自己的身價,抹黑他人的伎倆,就必須為自導自演的行為向全體華社道歉。
州屬會聯席交流會議各州代表出席名單
|
||
序 | 州屬會 | 屬會代表 |
1 | 柔佛州華校董教聯合會 | 主席陳大錦、署理主席蕭慶璋、總務鍾偉賢、財政林國才、副總務黃劍鋒 |
2 | 馬六甲州華教董事會聯合會 | 主席楊應俊、署理主席蕭漢昌、研究楊才國、副總務蔡明彪 |
3 | 霹靂華校董事會聯合會 | 主席李官仁 |
4 | 檳威華校董事聯合會 | 主席許海明、總務庄其川、財政李添霖、理事黃文丁 |
5 | 吉打華校董事聯合會 | 主席庄俊隆、會務顧問陳國輝、總務傅振荃、副總務張楗汶、理事陳秋量 |
6 | 玻璃市華校董事聯合會 | 主席許高廷、總務黃國鴻、財政陳開平、委員陳月懷、委員陳建明 |
7 | 彭亨州華校董事聯合會 | 主席林錦志、署理主席王劍鋒、副主席韋枝成、副財政吳茂明、理事黃德榮 |
8 | 吉蘭丹州華校董事教師聯合會 | 主席黃博諄 |
9 | 砂拉越華校董事聯合會總會 | 署理主席劉利民、理事施宗安、副秘書江宗渺、理事陳孟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