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慧:殺人應償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淑慧:殺人應償命

如果這個世界,變得大人可以心安理得去殺害一名孩童,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當然,這不代表說,大人殺害大人可以比較心安理得,總之,剝奪一個生命是罪;殺害一名不懂事的孩童,罪上加罪。

隆市一個住家單位發現廚房藏有男童屍體,父母很快被鎖定為嫌犯,被逮捕歸案。

其實,這不算什么罕見新聞,過往還是有很多案例,最常見的,就是女童遭奸殺。



身為女性,我覺得奸殺女童的罪行不容原諒。天真爛漫的女孩,被淫魔摧殘后,還要被殺害,連一個讓她重新振作的機會也要剝削,天理何在?

什么時候,社會變得如此病態?

小時候,看到大人們在吵架,甚至打架時,我們這些“小孩”每次都被勸告說不要多管閒事,那是大人之間的恩怨。

當時我是非常認同的,我是一個小孩,我的世界和大人有別,大人間的恩怨,我又可以幫到什么,做到什么?

然而,到底從什么時候開始,大人和小孩之間竟存在著“恩怨”,非使得大人要去虐待一個孩子,甚至,憎恨得要置他于死地不可?

如果一個有思考能力的大人可以對一個不懂事的小孩下毒手,這個大人,肯定就是有病,好聽一點叫憂鬱,難聽的就是心裡變態。

心裡變態的人到處都有,最近台灣才發生一宗女童遭割喉案,讓人為之心寒,世界上竟有人提不起勇氣自殺,卻有勇氣去割破一個無辜女童的喉嚨?

我們永遠無法瞭解冷血凶徒的心態,只希望法律可以作出最公平的裁決,還死者、死者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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