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東主承認賣私煙 罰900令吉坐牢一天

(關丹3日訊)便利商店華裔東主兩年前涉嫌販賣走私香煙,今早認罪后,被判罰款900令吉兼坐牢一天。

被告陳泰隆(44歲,譯音)來自關丹古邦巴耶,控狀指他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11時35分,在關丹直落絲絲路一間便利商店,販賣28盒各品牌白煙及11盒印尼煙,市值80令吉08仙。

被告此舉牴觸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5(1)(d)條文,一旦罪成,最低刑罰是罰款相等于充公私煙價值的10倍,最高刑罰可達20倍、或入獄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認罪后,推事諾艾莎判決被告坐牢一天兼罰款900令吉,今日服刑。

此案主控官為關稅局諾阿菲占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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