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貼心理學標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別亂貼心理學標籤

文:葉煬彬



每次社會發生重大治安不幸案件,一些媒體總喜歡引用心理學者的看法,以為兩者是相干的,而且是對症下藥的,其實並非是如此。

以這次台灣北投文化國小女童被隨機割喉案件為例,許多媒體又再一次地遵循傳統,歸納出所謂「犯案者的人格特質」,追究其陰暗面。這樣做,不但對預防犯罪無益,反有亂貼標籤之嫌,徒然製造出更多的社會亂象而已。

這次的凶嫌被歸納為反社會型人格,于是他們的鄰居、同學以及過去服務過的社區,又陸續傳出一些屬于穿鑿附會性質的看法,落井下石,好像一個人犯案是可以預先察覺似的。



有些計劃型的犯案確實可以預先察覺,但前提是,觀察者必須要有充分的時間與犯案者互動,得到對方的信任,才有可能得到正確的結論,像鄭捷案就是。一般性的觀察不但于事無補,反而會弄得人心惶惶,看似在解決問題,其實是在製造問題。

在心理學的領域裡,社會科學家根據長期所蒐集到的案例,歸納發展出各式各樣的人格理論,企圖界定和探索個體的生命風格以及性格之中的常規,落實在應用的時候,常常會帶來破壞性的影響。

因為從大的宏觀架構中區分類型,固然可以看出同一類型者的共通性,但往往忽略了個體間更多的差異性,而那些細微的差異性,通常才是造成是否犯案的最主要的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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