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離開12年,男子欲尋求最快辦法,和另一女子共結連理。
⊙邱女士指出,其友人在十多年前和印尼女子註冊婚姻后,后者在沒多久就離開了男方,迄今都沒回來過。
她說,隨后男子已向警方備案,指妻子離家多時。
“屈指一算,友人妻子離開了12年,報警那次也有10年之久。”
她指出,如今友人找得第二春,正打算註冊時,卻遭到國民登記局拒絕,因為男子未和前妻正式離婚。
邱女士替友人詢問,針對以上案件,男方可採取什么方法,盡快與另一名女子註冊。
★林若輝律師
男事主還是需進行例常的離婚手續,並以妻子拋棄為由,單方面申請離婚。
預料以上程序需花上數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