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姦女教師 導遊司機被控

(吉隆坡4日訊)1名人面獸心的導遊司機透過社交媒體結識1名女教師,在某次約會時終露出真面目,不僅強姦女教師飽嚐獸慾,更偷走其身上金飾,但最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這名被告今日在地庭被控強奸罪及偷竊罪,他否認有罪,法官阿茲曼慕斯達法不允許被告保外候審,同時也諭令被告聘請代表律師,並擇定此案在7月2日過堂。

首控狀指被告凱魯菲茲(29歲)在今年5月11日下午4時45分,位于蕉賴老街場的某間酒店內,強奸並傷害33歲受害者,導致其受傷,牴觸刑事法典第376(2)(a)條文。

一旦罪成,將面臨監禁不少過10年及不超過30年,或鞭笞。

次控狀則指被告在上述同一天下午5時07分在相同的地點,偷走受害者的2枚金戒指、2條金手鍊及1條金項鍊,牴觸刑事法典第379條文。

一旦罪成,將面臨最高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若重犯者將面臨監禁或罰款或鞭笞。

此案主控官陳秀萍副檢察司較早前向法官指出,由于被告動手傷害受害者,因此,控方沒有提出保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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