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威脅離婚 妻子可申請贍養費
懷孕“小三”大搖大擺住進家里,再把原配趕出家門!
⊙謝小姐指出,他和丈夫結婚至今逾20年,目前育有兩名子女。
她說,不及前丈夫出差時,結識一名中國籍女子,兩人關係短短兩個月內發展迅速,丈夫有次更把小三帶回家。
她說,小三目前證實懷孕,丈夫為讓小三名正言順在家中立足,不惜向她提出離婚,當初還承諾會保障日后生活費用。
她說,可惜數天后丈夫又改口不答應,現在還上演威脅要她離婚,現在大搖大擺住進家裡。
她說,願意答應離婚,畢竟孩子已經長大,現階段是否可以向丈夫索償一半的產業?
★林若輝律師
女性結婚后成為全職家庭主婦,同等于在外工作付出。
雖說兩名孩子已長大,還是有權利索償丈夫家產。
事主可以聘請律師,爭取應得贍養費及凍結丈夫所擁有的產業,委託律師會以索償“一半”產業作為標準,但最后分配產業還得交由法官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