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6失信案不认罪 种植公司董事15万保外
(莎阿南5日讯)1名种植公司董事今日在地庭被控6项失信及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额达达324万9235令吉82仙;被告否认有罪,获允许以15万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法官占里同时也规定担保人必须是本地人,及谕令被告交出护照,此案择定7月10日过堂。
首控状指被告苏姆甘(61岁)在2008年5月30日在巴生兴业银行,以Blue Valley Plantation董事的身分,将属于公司财物的20万令吉,存入自己的户头。
次控状则指被告在同年6月2日,利用上述身分在莎阿南的安联银行,挪出280万令吉;第3个控状则指他在2011年4月28日,利用相同的方法,在巴生兴业银行挪出属于律师楼的钱财,共24万9235令吉82仙。
被告在上述控状中分别被控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及刑事法典第409条文。
在反洗黑钱法令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500万令吉,以及监禁不少过5年,或两者兼施,而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20年、鞭笞及罚款。
反贪会检控官海卡副检察司较早时向法官指出,被告的案件原本是在5月22日被控,但因被告闹失踪才拖延至今日被控,希望法官除了提高保释金外,也要求被告交出护照,同时要求将2个案件联审。
但被告辩护律师尼古拉斯向法官求情时,力证被告今日亲自出庭面控,并以被告有家庭负担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