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雇用合约没列薪金 事主可要求重拟定
即将退休的建筑工人,非常担心突然遭雇主解雇。
⊙李先生指出,他担任建筑工人长达7年,今年起公司从贸易公司转型至建筑公司。
他说,公司以没有任何新工程情况下,把他调至其他雇主持有股份的公司,每月薪金与旧公司相同。
他说,目前年龄已58岁,接近退休年龄,早前公司再次要员工签署新条例雇用合约,合约内仅注明上班时间、年假与病假而已。
他说,合约上也没列明薪金数额,若他不愿意签署就要自动离职,目前已到退休年龄,他担忧会遭公司解雇,应该怎么做?
★林若辉律师
首先,事主可在翻阅全新的新条例雇用合约,每月薪金若没有被列入合约内,应该及时要求公司重新拟定合约。
当然,万一不幸被无辜解雇,事主只可以到劳工部做出投诉和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