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逸山:阁员去留,政治伦理
前首相马哈迪医生与现任首相纳吉之间的龙争虎斗,尤其有关一马发展公司的争论,看来再掀了高潮。据闻纳吉首相在内阁有关一马发展未来蓝图的简报会上,要求内阁部长们对他以及该蓝图予以支持,否则彼等当可下堂求去!
乍看之下,这可是个重招,至少也是重话啊!不过仔细一看,被政治委任的政务官,尤其是内阁成员,除了与政权“共存亡”外,如与阁揆意见不合或理念不同,自应辞职不干,这可是现代民主国家政治伦理的一种实践,也是出来搞政治者无可厚非随时需要面对的抉择啊!且看几个外国的例子。
大家还记得70年代让美国政坛蒙上阴影的水门(Watergate)事件吧?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逊(Nixon)被疑指使他人入侵民主党总部刺探政治情报。依据美国法律,总检察长(在美国即为司法部长,也是内阁成员)须委任一位来自体制外的特别检察官(现改称独立检察官)来进行调查,而非由部内官员(多为总统所委任的司法部)直接调查,以免发生利益冲突。
偏偏受委的特别检察官寇斯(Cox)为人正直,认真查案,把水门线索直追白宫,几乎就要步步进迫到总统身上。尼克逊恼羞成怒,自己虽也律师出身,竟不顾法律拘束撕破脸皮,在一个周六晚上下令时任总检察长李察逊(Richardson)开除特别检察官!李察逊不愿摒弃美国源远流长的法治精神,拒绝如是做,当晚便提上辞呈!
别尝试左右逢源
尼克逊不肯罢休,再次下令当晚即时顺序摄理司法部的代总检察长拉克豪斯(Ruckelshaus),开除特别检察官。拉克豪斯与其前上司一样,也不肯依总统似是而非的指令去做,数小时后也辞职不干!
那接下来顺序“顶位”总检察长的是律政司(solicitor-general)波克(Bork)。此君也许“学乖”了,看到两位前上司在一夜之间皆落得去职下场,便唯唯诺诺的把特别检察官寇斯炒掉,尼克逊方才罢手!这数小时里一系列让美国朝野哗然的政治风波,史称“周六晚大屠杀”(Saturday Night Massacre)。
当然,后来新委任的特别检察官加渥斯基(Jaworski)也毫不松手,最后形势逼得尼克逊被国会启动弹劾程序,成为美国史上第一位辞职下台的总统。而波克呢?后来被里根(Reagan)总统提名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不过也许因“大屠杀”后遗症使然,其提名不获参议院通过,从此郁郁了其余生!不过这些可都是后话了。
本地其实也发生过类似事件。2008年时,政府援引内安法令也在一晚之间逮捕了好一些人。时任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再益(Zaid Ibrahim)不肯苟同此种侵犯人权之举,也即时辞职,一时被海内外传为佳话。
看来阁员们得要“叠高枕头”来考虑去留,而不可再尝试左右逢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