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卡新國購物 大馬青年坐牢4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持假卡新國購物 大馬青年坐牢4年

(新加坡6日訊)搭巴士到新加坡裝闊少,加入跨國假信用卡集團的大馬青年帶7張假信用卡上烏節路,先買新鞋新衣打扮避嫌疑,再到名錶店買4枚5萬多元(約13萬令吉)的名表,豈料假信用卡遭拒,青年當場被捕!



馬來西亞籍青年孔文鴻(21歲,雜工),昨天認下11項控狀,包括勾結欺騙和持假信用卡以假亂真,被判坐牢4年。

據案情,被告今年3月加入一個以大馬為基地的跨國假信用卡集團,負責用假信用卡購物,交易成功可從中抽佣。

今年3月29日,被告在新山和集團成員“保羅”見面,對方給他100令吉零用錢。



隔天,“保羅”介紹共謀郭志龍(24歲)給被告認識,交給他們每人7張印有他們姓名的假信用卡。

“保羅”囑咐他們刷卡買高檔貨,還答應只要成功購物超過兩萬元(約萬令吉),就能獲得一台iPhone當獎勵。

今年5月30日,被告和同謀搭巴士入境新加坡,接著到烏節路展開行動。

“開工”前,被告先上一家服裝店,刷了假信用卡購買價值近80元(約216令吉)的襯衫和長褲,然後馬上換裝,讓自己看來得體,上名牌店購物時不令人起疑。

被告也上另一家商店,刷假信用卡買了近70元(約189令吉)的鞋襪。

過後,被告和同謀各自進攻不同名牌店使計。

被告進了ION Orchard購物中心的一家名錶店,選了4枚總值5萬2160元的手錶,並出示假信用卡付錢,豈料付款交易失敗。(人名譯音)

名錶店發現有問題報警

察覺事有蹊蹺,名錶店行銷顧問暗自向銀行查詢,發現信用卡造假,接著讓被告試用其他信用卡以拖延時間,讓警方上門將被告逮個正著。

案情揭露,被告使用第一張假信用卡時交易遭拒,錶店的高級行銷顧問拍下被告的信用卡,並交給銀行欺詐風險管理部門的職員確認。

銀行職員後來通知被告使用的是假信用卡,接著報警。

共謀則在今年4月27日,在兀蘭關卡準備離境時被通緝。

欠賭債加入假卡集團

被告欠賭債,而加入假信用卡集團,原本在新加坡完成任務後,被安排到韓國耍相同伎倆。

被告去年5月至6月左右,在沙巴因賭博欠債。

今年3月,債主提議被告加入假信用卡集團還債。

債主答應讓被告從成功買來的名牌貨價格賺10%傭金,還告訴被告,只要介紹朋友加入,對方每次成功購物,他也能抽1.25%傭金。

被告同意加入,還介紹一名朋友加入。這名朋友後來被安排到泰國展開行動。

集團成員“保羅”也告訴被告,完成獅城的任務後,他會被派到韓國“公幹”,傭金制度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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