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患败血症失救不治.卫生部发出通令 二度求医儿童须入院
(槟城6日讯)随着今年2月12日发生“疑医疗疏忽,导致9个月大男婴叶俊宏失救不治”案后,卫生部已在3月30日向各州卫生局主任发出通令,任何同样病症第二次向政府医院求诊的儿童,都须被安排入院。
公正党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今日指出,卫生部发出有关通令的举动,显示政府医疗服务的确存有弱点,在该个案上,医生无法第一时间发现男婴的病因,父母带着男婴到政府医院和诊疗所求诊4次,男婴病了足足10天,院方竟没为男婴抽血检验和安排入院。
他说,卫生部针对上述个案展开调查及发出通令,显示察觉该事件的严重性。
列明重大改革
沈志勤今日在其服务中心,连同男婴叶俊宏父亲叶治棋和母亲李鲂微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他说,接获男婴父母求助后,曾在国会挑起此事,并向卫生部长苏巴马念提出3项要求,即找出男婴死因、召开第二次听证会和卫生部就此事进行改善措施。
“我在5月26日接获卫长书面答复,列明其中政府医疗部门重大的改革是,凡第二次求诊(同样病症)的儿童,须即刻入院。”
据男婴母亲李鲂微说,小俊宏首次病发是在今年2月2日,当时带小俊宏到政府诊疗所看病,4天后情况没好转,便送往槟城中央医院,但医生没安排小俊宏入院。
同月8日,小俊宏情况时好时坏,又送往槟城中央医院,10日又回去第一次求诊的诊疗所,仍是没被转介入院,结果在12日不幸身亡。
李鲂微:不接受院方说法
“小俊宏疑失救案”于4月1日举行听证会,之后在沈志勤介入下,院方于5月29日再召开第二次听证会。
李鲂微(30岁,销售员)说,第二次听证会中,院方不承认疏忽,只说有弱点。
“我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医生看诊如有弱点,为何还出来诊病?我前后带孩子去了4次医院和诊疗所,却没医生为孩子验血,也不让孩子入院。”
她说,第二次听证会有谈及处分有关医生和赔偿事项,院方口头答应会对有关医生采取行动,并指6月尾会有结果。
李鲂微说,事后很多亲友问及为何没带孩子去私人医院求诊。
“其中一项原因是经济能力问题,但最重要是,若政府医院救不到人,那么政府医院要来做什么?”
双亲不为赔偿只要公道
沈志勤说,小俊宏双亲主要不是为了赔偿,而是为孩子讨公道。
他说,若有关方面在6月尾仍没针对要求给予回应,男婴双亲可采取2项后续行动,即(一)上诉到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要求调查和处分有关医生,如证实是医生疏忽,医生资格将被吊销,以及(二)采取法律行动提控卫生部。
卫部深入调查每个阶段
根据卫生部长苏巴马念的书面回复,该部关注任何5岁以下儿童死亡事件,从政府诊疗所至医院每个阶段,都会深入详细调查。
该部已针对有关投诉调查,槟州卫生局也被建议改善,确保类似事件不重演。
解剖报告显示,男童死因是败血症,死者细胞组织也被抽取送往化验。
该部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发现,男童可能是“婴儿猝死综合症”,死者细胞组织进行化验后,发现死因是病毒性脑膜炎引致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