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蔷 : 服务要更好
随着政府允许饮食业者继续征收服务费之后,如今似乎已成定局。
业者应政府之规定,在当眼处张贴上“在本店消费有征收10%服务费”的告示牌,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继续征收服务费了。
有了告示,消费者若依然走入消费,意味着对服务费没有异议,乐于缴付。
消费者没有得选择,除非不光顾,要光顾就别埋怨。
但是,钱是消费者出的,给了服务费,是不是可以要求高一点?这应该算是合理的要求吧?
很多业者之前都说,征收服务费,必会要求员工注意本身态度,改善服务。
不晓得有多少消费者在付出了10%服务费之后,感觉“物有所值”,对员工的服务感到满意?
笔者在这一个多月来,遇过无数的服务员,感觉却和以前没有什么分别,该有的笑容依然奉欠,食物也不见得会上得快一点,态度也不见得更亲切的让人宾至如归。
钱照付,服务依旧,感觉没有不同,有差别的,只是服务费现在得另外加上6%消费税。
我国服务行业的表现往往被人所诟病,其实我们还能埋怨什么呢?现在提供服务的员工大多数是外劳,我们还能期望外劳给予顾客更灿烂的笑容、更亲切的服务态度吗?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苛刻的要求吧!
管理也是一门学问,有人做得特别好,有人则马马虎虎,全看业者如何看待。
但是,消费者付了服务费,有所要求也是合理的;若有得选择,大家都希望不必给服务费,但既然强迫要给,要求更高水准的服务难道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