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與“月亮”還能合作嗎?
這個問題,十個人有八九個會答說不可能,就連火箭議員也高呼“都是月亮惹的禍”,要“月亮”滾回東海岸及吉蘭丹。
但火箭全國組織秘書陸兆福卻在一場晚宴上說,“月亮”與“火箭”斷絕合作關係后,“火箭”中央領導層需在民聯中尋找新的合作模式,惟前提是“月亮”需遵守民聯三黨綱領。
這樣的“告白”,真讓人哭笑不得。
如果“月亮”會遵守民聯三黨綱領,又哪會堅持提呈伊刑法?它明知道三黨綱領的重要性,不惜與友黨斷交,也要推動伊刑法,並引發兩黨互嗆與斷交,讓民聯名存實亡;陸兆福還希望它遵守民聯三黨綱領?
其實,“月亮”的頭頭們,不管是主席哈迪阿旺,或所謂的開明派領袖,都從來沒有否認過,甚至堂而皇之的告訴大家,“伊黨要的就是伊刑法”。
現在呢?
“月亮”頭頭們才在代表大會上接納與“火箭”斷交的議案,火箭陣營內竟然還有人期望“月亮”遵守民聯三黨網領?
是搞政治的人太單純,還是他們把人民都當成太天真?
還要自講自爽?
如果所謂的新合作模式能產生,火箭諸公是不是又來告訴選民:“放心,這次勝選后不會再提呈伊刑法!”或“放心,沒有火箭同意,伊黨絕對不會提呈伊刑法!”
寫到這,腦海里涌現哪一幕幕……伊刑法爭議被挑起時,有火箭領袖指“這是偽命題”,也有火箭領袖大罵,這是分裂民聯的陰謀……
今天發生這等局面后,也是火箭領袖告訴我們,他自己也不知道民聯該如何走下去!
人家老早告訴你,“月亮”是來真的了,你卻一直說“這是假的”。
兜兜轉轉,回到了分歧原點。如今還要繼續自我麻醉,自講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