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長今:消費稅緩衝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小長今:消費稅緩衝期

大馬實行消費稅制度進入第3個月,民間仍在適應中,特別是商家,對官方處理消費稅的措施,尚有許多疑問。



對消費者而言,只需考量商品是否包含消費稅而決定購買與否,但對商家來說,要處理的文件卻是排山倒海。

面對消費稅制度,商家除了要向關稅局呈報稅務,也要面對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的執法,最近貿消部針對557樣商品清單的存貨,需扣除銷售及服務稅(SST)展開檢查行動,讓已忙得團團轉的商家,對官方的指示更感到模糊。

日常中有很多事都離不開緩沖期,例如做一門生意,起初開張時,必須先從試行中觀察整體運作效率,從不足之處改善,也要看顧客的消費形態及喜好,好比說新開張的餐廳,總會出現種種不足,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后,各方面才能穩定下來。



消費稅制度才起步不到3個月,官方在這段時間固然需要扮演監督的角色,但當發現商家有不足之處,應該給予改善機會,讓商家有機會掌握與符合官方的要求,勿在此時就懲罰商家。

尤其許多商家是從經營了數十年的傳統經營模式,改變至迎合消費稅的現代模式,政府要商家配合征收消費稅,也應當給商家緩沖期,商家就像政府收稅的“中介”,政府應該先輔助商家,多方面解決商家面對的問題,也使稅收的程序更順利。

袁子正書曰:“仁而后法,先教而后刑,是治之先后者也”,先實行仁義,才用法令;先進行教化才用刑法,是治理國家的重要先后次序,現階段政府應該多做的是宣導,避免一開始就施以嚴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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