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警員罪成 外勞監6天罰1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賄賂警員罪成 外勞監6天罰1萬

(怡保8日訊)孟加拉籍外勞為“營救”沒摩哆駕照的弟弟,以50令吉賄賂警員,認罪后被判坐牢6天及罰款1萬令吉,付出慘重代價。



被告阿拉敏(34歲)是合法入境者,在高烏擔任建築工友,控狀指他于本月2日下午4時15分,在高烏某雜貨店前,以50令吉賄賂隸屬高烏警局的警員莫哈末法嘉爾,以求放過沒有執照騎摩哆的弟弟莫哈末蘇曼,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24(1)同讀和被定罪。

被告身穿黃黑相間條紋的襯衣及牛仔褲,在通譯員讀出控狀內容后認罪,求情時流淚,顫抖聲稱父親過世后成了家庭支柱,必須照顧多人包括母親、姐姐、剛生產的妻子及2個月大的孩子。

怡保地庭法官麗海達判處被告坐牢6天,刑期從6月3日被捕日算起,另罰款1萬令吉,若無法繳付則以2個月監禁代替。



據案情顯示,被告于本月2日以50令吉行賄,試圖讓警員放過沒駕照的弟弟時被捕,並于隔天被送往太平反貪會查辦。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