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提呈辯論通過伊刑法 4穆斯林入稟申請禁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阻止提呈辯論通過伊刑法 4穆斯林入稟申請禁令

報導:邱玉珊、徐健華、張曉真
(吉隆坡8日訊)4名穆斯林向吉隆坡高庭申請禁令,除了禁止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還禁止國會辯論伊刑法修正案和通過私人法案的動議。



這4名穆斯林分別為曼蘇沙亞、社運份子阿芝拉阿茲、哈斯比馬博特拉及哈斯瓦尼。他們今早前往國會,把入稟宣誓書提呈給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及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

他們已于上週四(4日)入稟吉隆坡高庭申請禁令,把國會下議院議長班迪卡、副議長拿督依斯邁及拿督羅納建迪等4人,列為答辯人,以阻止國會下議院提呈和辯論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管轄權)的動議。

12日過堂



4人在入稟宣誓書中指出,若該項私人法案已被答辯人及其代表,編入國會下議院議程或辯論,就必須在5月18日至6月18日,及未來的召開的國會會議上,撤回、阻止及禁止繼續辯論。

法庭擇定此申請在6月12日過堂,並于6月18日開始審訊。

4名原訴人今日在2名律師,法列斯及茜蒂卡欣陪同下前往國會,唯4人拒絕透露身份,僅表示他們是以穆斯林身分,向法庭提出禁令申請。他們也希望外界不要揣測他們是否有政黨背景。

曼蘇沙亞稱,4人前來國會的原意,是要把入稟宣誓書提呈予國會下議院議長及伊黨主席哈迪阿旺,不過,他們並沒有等到2人現身國會,唯有在之后把入稟宣誓書交到伊黨總部。

阿芝拉阿茲唸出4人聯合聲明說,已故國父東姑阿都拉曼于1958年5月1日,在國會發表馬來西亞不是伊斯蘭國,不過伊斯蘭是大馬的官方宗教,所以任何涉及修改國家憲法,包括有關伊斯蘭的課題,都必須由全馬各種族宗教人民共同討論,否則實屬違憲。

呈國會修正伊刑法如“走後門”

阿芝拉阿茲說,在民主程序下,必須獲得全國3000萬人的同意,並非以少數人的利益為前提,代表全國人發言。他形容,提呈國會修正呈國會修正伊刑法 如“走后門”伊刑法,如同“走后門”來超越憲法。

她說,修改憲法必須依據程序,提呈動議者明知無法獲得下議院上三分二支持,因此以走后門的方式來提呈私人法案,即只需獲得少數支持,顯示對方不誠懇及濫用立法程序。

她說,以“符合伊斯蘭刑事法的需求”所提出的修改355法令的說法不清晰,也影響非穆斯林的權益,其中包括涉及女性權益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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