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指出,政府不會修正刑事法典,檢控強姦妻子的丈夫。
她說,國會特選委員會在2006年7月2日時,已研究刑事法典修正案,來探討“婚姻強姦”;根據特委會結論,政府是決定維持刑事法典第375條文,並不會做出修改。
她是昨日以書面回覆武行動黨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提問時,這么指出。
她說,在法律上,有夫妻性交是合法,不能被視為強姦。
不過,她說,若丈夫在性交時致傷妻子,則是犯下刑事罪,一旦罪成可判監禁不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