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登嘉樓10日訊)大道恐怖車禍奪5命;首次被提控時承認魯莽駕駛的羅厘司機,今天突然改口不認罪,此案將擇日審訊。
被告法茲利(35歲,來自柔佛),今天在瓜拉北浪推事庭時,向推事阿都哈依表示不認罪,推翻他于上月25日被控上瓜登推事庭時認罪的口供。
控狀指被告于上月24日下午4時30分,在東海岸第2大道,即從阿吉爾(AJIL)往鐵山一帶危險駕駛羅厘,撞上一輛載有6人的轎車,導致轎車起火燃燒,車上4人當場身亡,包括司機阿末拉茲(53歲)、媳婦達央蘇哈娜(23歲)、侄兒烏末拉央(6歲)及1歲孫子諾達米雅;另一名女死者哈莎(59歲)在送往瓜登醫院后不治。唯一存活的女乘客莎麗發,是司機的妻子。
被告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及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
此案將于本月24日過堂,以提呈相關文件,並等待法庭擇定審訊日期。
此案的主控官為諾麗雅娜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