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長拿督哈麗瑪指出,目前共有10個州屬和3個聯邦直轄區已批准落實修改后的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
她說,上述州屬是通過州議會批准落實該法令,而早前中央政府也規定該法令將于6月1日起生效。
“由于檳城州議會于5月28日才批准落實該法令,因此該州只能于6月12日開始落實該法令。”
哈麗瑪今日是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時,如是回答行動黨丹絨國會議員黃偉益的提問。
她也希望各州將于今年內,全面啟動新分層地契法令仲裁庭;在這之前,相關案件可先呈交給法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