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嫣莉 : 拒提款不近人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李嫣莉 : 拒提款不近人情

一名54歲華裔男子因腎臟嚴重衰歇,為了緊急救命而於去年起向公積金局申請提前1年領取公積金,以進行肝臟移植手術,卻不僅2次被拒,更被怡保高庭駁回其重新審核的訴求,只能眼睜睜看著黃金救命時間一點點流失。他至少需再苦等5個月,至11月方領取多年積蓄,以到國外進行手術。



法律不外乎人情,當事人自去年起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況且領取的並非是國家的錢財,而是自己工作多年的積蓄,在距離提取全額公積金只有約1年的情形下,當局為何還要強人所難,讓人一等再等?

公積金局固是經過政府醫療人員的專業診斷,判定當事人情形未符合提早領取公積金的條件,但試問,要不是情形已到了令人絕望的地步,平常人豈會特意聘請律師提前追討公積金?實因治療機會刻不容緩,當事人明明存有足夠的公積金,可全數負擔自身醫療費用,卻在龐大而僵化的官僚體系下,望錢興嘆。

坦而言之,坊間部分民眾對於公積金局的信任原本就不算強,平時政府錢財的管理已遭人民詬病,如今在此緊急時刻仍如此不近人情,未免令人失望。



再過5個月,當事人終可自由動用其逾80萬令吉的公積金,但到時候其身體的健康是否仍然可以挽回,又是否來得及接受治療以安享晚年,恐怕還是未知之數。政府難道還擔心當事人提前1年領取公積金,會揮霍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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