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重选诉讼7月裁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火箭重选诉讼7月裁决

(吉隆坡10日讯)高庭择定7月9日裁决,是否批准行动党代主席陈国伟、秘书长林冠英等19名中委,要求撤销行动党4名党员挑战该党于2013年中委会重选结果的诉讼。



答辩人代表律师兼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披露,他于两个月前正式入禀高庭,要求高庭撤销4名起诉人的诉讼。

他说,承审法官拿督华兹尔今日在内庭聆听双方代表律师陈词,惟法官表明需时间研究双方所提呈书面陈词和案例,所以展延到上述日期作裁决。

4名行动党党员为隶属行动党水晶工业园支部的戴国明(68岁)、哥打丹那支部的陈金成(60岁)、水晶工业园支部的刘庭辉(55岁,译音)和双溪比力支部的黄玉柳(28岁,译音),他们是于2月23日入禀高庭,要求宣判行动党于2013年9月29日所召开的中委会重选是不合法、理应被取消及没依据法律,并要求高庭宣判答辩人须在高庭裁决后21天内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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