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要求提早領出 申請公積金換肝遭駁回

(怡保10日訊)54歲華裔男子2次申請提前領取逾80萬令吉公積金,進行肝移植手術被拒,要求公積金局重新審核其申請的要求,今日再遭高庭駁回,並需支付答辯方的3000令吉堂費。

原訴人的呈堂文件指出,原訴人劉寶利將于11月24日滿55歲,他去年7月經專科醫生診斷,證實肝臟腫大,患缺血性心臟病、肝硬化及糖尿病。

文件說,失業的劉寶利為了接受治療,而申請提前領取至去年8月6日為止,約83萬3310令吉的公積金,卻2次遭駁回。

原訴人需付堂費

原訴人代表律師蘭吉星在庭上說,根據1991年僱員公積金局法令,明文規定當局需指派2名醫生審查申請文件,若2者無法達成共識,方指派第3名醫生審查。

“當局卻違反條例,指派3名醫生進行核查。”

另外,答辯方公積金局代表律師卡羅斯指出,當局根據該法令第54(1)(c)條文,審核當事人是否符合“因身體或精神問題無法工作,而領取全額公積金”的申請條件,駁回該項申請。

他補充,3名指定醫生皆達成共識,認為當事人並未符合條件。

怡保高庭司法專員柯馬蒂駁回劉寶利要求當局重新審核其申請的訴求,並裁決原訴人支付堂費。

蘭吉星受訪時說,將咨詢當事人意見,才決定是否上訴。

另外,照顧劉寶利起居飲食的拉南說,2年前開始照顧劉寶利,去年其身體情況急速惡化,如今走路及說話都有問題,生活不能自理,還出現失憶現象。

他透露,劉寶利早前在印刷公司擔任經理級職務,估計需約40萬令吉到中國進行肝移植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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