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要求退货还提告 老板须聘律师澄清
家具店老板卖出三套家具给顾客,该顾客一个月后将家具载回店,控诉老板卖假货并要求全数退款,还发出律师信提告。
⊙卓女士指出,本身经营家具店,不久前有名顾客买了一套木质家具,包含一张桌子及两张椅子,质地较好,售价为2万5000令吉。
她说,过了不久后,该名顾客又再次光临,由于很喜欢该套木质家具,又买了两套。
她指出,该顾客共买了三套的木质家具,每次都是自己载货,没要求送货服务。
“过了一个月后,该顾客把之前购买的所有家具载回来,并摆放在店外门口,说我们卖假货,要求我们全数退款。”
她直言,该家私采用的木料货真价实,并不是假货,同时也质疑对方为何用了一个月后才要求退款。
她说,为了平息纠纷,曾尝试以扣除原价30%,或分期2年向对方买回家具,但对方坚持要全数退款,而且还发出律师信。
她询问,当初在卖出该家具时,收据已写明“货物出门,恕不退还”,但对方的态度蛮横无理,应该要怎么做?
★林若辉律师
货物售出后若发现有问题,在合理的时间内要求老板退还算合理,但该名顾客若一个月后才发现问题,理由却很牵强。
卓女士要先了解对方发出的律师信,到底是针对什么原因要求退款,比如说卓女士在卖家具给该名顾客时,说明家私是A木料,该顾客却发现是B木料,卓女士就必须做出赔偿。
若卓女士在介绍家具时没有误导该顾客,就不必太担心,既然对方已发出律师信,卓女士就必须做出回应或聘请律师,澄清立场及当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