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親生女14次 男子監203年打24鞭

(亞庇11日訊)一名來自沙巴山打根男子,因強姦親生女兒多達14次,被判入獄203年,鞭笞24下。

不過,基于有關14項控狀的刑罪同期執行,為此該名被告只需坐牢21年;被告在各項控狀下分別被判監禁8至21年,于第14條控狀下,被判監禁21年和鞭笞10下。

在沒有辯護律師陪同的44歲被告,于今日向山打根地庭法官依古拉阿里承認,于去年11月20日至今年1月5日間,在東葛(TONGOD)住家強姦其僅有12歲的女兒。

主控官莫哈末法依查副檢察司說,警方在5月27日接獲投報后逮捕被告,同時要求法庭對其犯下嚴重刑行給予一個適當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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