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55歲第二戶頭 患重病EPF不能全提
獨家報導 : 丘惠萍
(吉隆坡11日訊)公積金局提醒會員,公積金局不是人民的“第2個銀行”,退休金是防老之用,盡管得了重病,在未屆滿55歲之前,還是不能全數提款。
公積金局官員說,未滿55歲的會員,只能從第二戶頭提款,用作教育、購屋或醫藥用途。
他指出,會員若要從第二戶頭提款,必須出示相關文件或醫藥證明。
針對怡保高庭日前駁回一名54歲華裔男子兩度申請提前申領80萬令吉公積金,以進行肝臟移植手術一事,這名不便透露姓名的公積局官員說,只有年滿55歲的會員才允許提取全數公積金,否則,即使不幸患上重病或頑疾,會員也還是只能動用第二戶頭的存款。
他補充,當局有規定57種病症的會員,可從第二戶頭提款。
更多詳情,可瀏覽公積金局官方網站:www.kwsp.gov.my。
官網列出的部分病症
( 1)癌症
( 2)心臟病
( 3)腸胃病
( 4)泌尿生殖系統
( 5)血液病
( 6)16歲以下孩童病如哮喘、白血病先天或後天導致的智商障礙
( 7)精神病
( 8)肌肉骨骼
( 9)呼吸系統
(10)經脈
(11)愛滋病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