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3年不願解決 依法向樓上單位索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漏水3年不願解決 依法向樓上單位索償

樓下漏水,樓上一定要負責?分層房屋管理費該由屋主還是租戶付?



⊙張先生指出,他擁有一間組屋單位,不過一直以來都是出租給人。

他說,租戶自3年前開始就向他投訴,指樓上的單位一直都漏水,于是他便透過組屋管理層來做出投訴。

他指出,樓上單位的屋主在這3年來一直都不肯面對面商量和解決問題,也不解決漏水問題。



他想知道,他還能夠透過什么方法來解決,因管理層也無能為力了。

此外,張先生說,他聽身邊的人說,組屋的管理費理應由租戶付,卻也有人認為是該由屋主付的。“那么,管理費究竟是該由誰付?”

★林若輝律師

張先生只能透過入稟法庭,向樓上單位的屋主追討賠償或維修費了。

因對方怎麼也不肯妥協,張先生唯一能做的就是聘請律師來代為辦理索償程序。

另外,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管理費是該由屋主或是租戶支付,這一切都是由屋主和租戶自行商討達成協議的。

不過,一般上,這些管理費都是由屋主自己來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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