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共管委会被赋权申请查封令 不还管理费拖车拍卖!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今日北马头条】共管委会被赋权申请查封令 不还管理费拖车拍卖!

(槟城12日讯)拖欠高楼产业管理费,这次可以“查封”并拍卖你的车!



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说,“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今日起正式在槟州生效,在此新法令下,共管委员会(JMB)被赋权向槟岛市政厅建筑委员会专员(COB)申请查封令,查封拖欠高楼产业管理费屋主的流动产,包括汽车。

他说,以往只有管理机构(MC)有这项权力,但757法令生效后,共管机构有权查封拖欠者的流动产。

“一旦有关人士的流动产被查封,两周内有关人士若不缴清欠款,他们的流动产将被拍卖,包括汽车。”



他说,有关人士的汽车被“查封”后,对方不得使用直至缴清欠款,对上班族来说,可是很麻烦。

通过宪报官网发布

他今日在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黄伟益说,“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今起在槟城生效,指令昨天已通过宪报官网发布。

他指出,他于本月10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询问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有关分层管理法令和仲裁庭课题,对方在书面回复中指,截至今年5月26日,国内有10个州属的行政议会已接纳执行新的分层管理法令,槟州除外是因为行政议会于5月27日才同意执行该法令。

“部长说,由于须经过宪报,其他州属的分层法令于6月1日已生效,槟州则推迟至6月12日。”

更有效处理高楼问题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的落实,将使高楼产业的问题能更有效处理。

黄伟益说,该法令是取代“2007年建筑物与共管产业(维修与管理)法令”,在新法令下,如两层单位面对漏水问题,楼上屋主又不愿合作,楼下屋主可寻求警方协助,在警方陪同下破门而入解决问题。

另外,他指出,高楼共管委员会和管理机构的任期,也在新法令下受限制,主席、秘书和财政不可任职超过连续2年,委员则限3届(从这届算起,之前任期不算在内),以杜绝管理委员会被垄断操控。

免引混淆28日办研修会

黄伟益说,“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推行初期,将引起一些混淆;他将联合丹绒区社青团,于本月28日举办“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研修会”。

“研修会于下午3时至晚上7时,在光大5楼C视听室举行。报名费每人50令吉,名额150人,截止日期本月23日。”

他说,第一场于下午3时至4时30分,由李凯律师主讲‘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新设定’;第二场下午5时至晚上7时,由王春兴特许会计师主讲‘产业管理会计、审计与消费税’,期间设有问答环节。

有意者,可到黄伟益服务中心(72-G,Jalan Anson 10400 Penang),或通过电话(04-2270215)、传真(04-2278215)及电邮([email protected])了解详情。

缴3%成本条例拖慢槟经济

黄伟益质问,为何1966年房屋发展商(控制及执照)法令及房屋发展商(房屋发展商帐户)修正第3A及3A(C)条文,发展商须缴付建筑成本3%的条例,先在槟州执行?

指为难发展商

他说,房政部“选择性”在槟州先执行,是要为难槟州发展商,拖慢槟州经济发展。

“房政部没否认,证明是确有其事。”

他说,此举令槟州小型发展商无法生存,拖累槟州经济发展,最终影响的是人民。

有纠纷可入禀他州仲裁庭

槟州还没设立分层管理仲裁庭,有纠纷该怎么办?

黄伟益说,根据房屋部长的书面答复,目前只有马六甲及霹雳的州议会批准授权部长,设立分层管理仲裁庭。槟州人民如有需要,可入禀其他州属仲裁庭,先取得裁决(Warrant),一旦槟州设立仲裁庭,就可即刻采取行动。

“一般上从入禀到裁决,需要两个月时间。在这段过渡期间,槟州人民可先到其他仲裁庭进行入禀部分,不必浪费时间。”

他指出,根据房屋部高级官员指,有关法令并没禁止任何人入禀任何分层管理仲裁庭。

他说,全国现有7个房屋仲裁庭,包括吉隆坡有4个、甲抛峇底1个(北马区)、柔佛新山(南马区)及瓜拉登加楼(东海岸区)。

1MDB借贷课题待准备证据

针对国民信托公司借贷20亿令吉给一马发展公司课题,黄伟益说,他已与告密者沟通,目前需要给对方时间准备证据。

他说,他必须相信告密者的消息,但对方身分须保密,目前能透露的是,给对方时间准备证据。

“一旦掌握充足证据,我们有两个后续行动供选择,一是通过记者会发布,二是呈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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