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驱逐出境 4裸客监3天罚5000
(亚庇12日讯)在神山裸露,代价是监禁3天和罚款5000令吉!
4名于5月30日在神山裸露的外国男女,今午在推事庭被控时皆承认有罪,推事宣判每人监禁3天和罚款5000令吉,刑期由本月9日被捕日算起。
若他们无法缴付5000令吉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代替。
如果根据刑期由本月9日被捕日起计算,4名被告已完成刑期,他们缴付罚款后,将即时被驱逐出境。
地庭法官甸维尼达利以推事身分审理此案。他在4名被告认罪后,于下午5时宣布休庭,并于一小时半后宣判。
4名被告是霍金斯(23岁,英国公民)、林赛(23岁,加拿大公民)、迪南托马士斯尔(22岁,荷兰公民)和丹妮尔(22岁,加拿大公民),林赛和丹妮尔是兄妹关系。
不理向导劝告
他们被控于5月30日清早6时45分,在神山8公里处,其中男被告全身赤裸,女被告则裸露上身,触犯刑事法第249 (a)(在公共场合做出猥亵行为)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个月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时,被告否认曾对登山导游阿迪安发表“闭嘴,去死”等言论,结果法庭必须休庭15分钟,之后副检察司加米尔修改案情,指他们不理会登山向导劝告,案件才得以继续审讯。
4名被告由律师詹日兴代表辩护。
裸露斗比耐寒
副检察司加米尔指出,4名与另6人在神山裸露,是因互相挑战看谁能抵受高山的寒冷天气。
他说,4名被告与另23人于5月29日攀登神山,他们共分成5批人。
他说,他们于隔日早上攀上山顶,下到8公里处,10人互相挑战裸露,看谁能抵受寒冷的天气。
“当时,他们的登山向导劝告他们不能这么做,但不被理会,他们下山后,各自分开至其他目的地。”
首被告是于本月9日,在斗湖机场被捕,另3名被告是在同一天下午6时,向亚庇警局自首。
法官:裸露行为愚蠢可笑
甸维尼达利在下判前训斥4名被告,在神山裸露的行为是“愚蠢可笑”(foolish antic)。
他说,他们的行为让我国措手不及,并引起了公众一片哗然。
“尤其是引起当地居民的厌烦,你的行为是愚昧。”
甸维尼达利告诉4名被告,他们犯下在公共场所做出猥亵的错误。
他已考虑被告认罪作为减刑因素,认罪也节省法庭的时间,以及被告有悔意。
4名被告允许在周五晚7时支付罚款,之后从亚庇机场飞往吉隆坡,各自回国。
裸露与地震无关
控辩双方在法庭强调,这起裸露案件与日前神山发生的大地震无关。
副检察司加米尔在陈述案情和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们时,只字不提地震。
他只强调,被告们的行为,触犯我国人民风俗习惯。
辩方律师詹日兴要求法庭下判时,应考虑案发时的因素,不能考虑案发后的地震,因那是毫无根据的。
此外,加拿大及荷兰驻我国外交使节代表皆到法庭旁听。
这起案件也吸引不少外国媒体前来采访。
4被告羞愧愿公开道歉
辩方律师詹日兴说,4名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和后悔,他们愿意向全大马及沙巴人民公开道歉。
他说,被告无意触怒沙巴人,只是无知。
他要求法庭轻判时说,他们的无知行为,不只令自己蒙羞,也令他们的父母和国家羞耻。他说,社交媒体大肆报导,对他们也是一种惩罚,相信他们不会重犯,其他游客也不敢再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