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设计师伸狼爪 3次袭胸囚年半
(新加坡12日讯)大马籍室内设计师涉嫌两年内,在不同日子的凌晨3时许,在实龙岗中路组屋袭击3名女郎胸部,被判坐牢18个月。
这系列袭胸事件发生在2011年5月与2013年11月30日间,时间都在凌晨3时许。受害女郎介于22岁至24岁。
被告李玉国(译音,39岁)面对5项非礼控状,控方以当中4项提控。
其中24岁女受害者喝酒回家时,被告和她一起进入电梯内按了6楼按钮,女郎要在5楼离开时,被告竟摸了女郎左臀一把,女郎转身瞪他一眼后离开。
见女郎反应不激烈后,被告竟跟着女郎到她门口,伸出狼爪抓女郎右胸。
另一名22岁女郎从夜店回家时,与被告一同进入电梯,女郎抵达自己住家楼层时,被告就触摸她的胸部,女郎放声大喊。
女郎按著电梯门不让被告逃跑,被告却推开她的手,最后电梯门关上,女郎跟到电梯停下的楼层时,已找不到被告的踪影。
最后一名23岁女郎是在凌晨放工回家时,在组屋楼下经过被告时,被摸了左胸又摸右胸,女郎将被告推开大喊后,被告才逃走。
法官判被告监禁18个月。
患抑郁症免鞭刑
被告求情时表示有重抑郁症,逃过鞭刑。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触碰3名女郎的敏感部位,更在受害者住家电梯狭小的空间内干案,让受害者每次回家时都会想起案发经过。
但法官念在被告的精神状况,才没有判他鞭刑。
被告被判刑后,以仍有未完成工程要处理,要求在下个月3日才开始服刑,保金增加至4万元(11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