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被控刑事诽谤首相 案订8月19日续审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尼查被控刑事诽谤首相 案订8月19日续审

(怡保12日讯)伊斯兰党章吉遮令州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查被控刑事诽谤首相案,地庭今日传召第3名証人供証,但因时间关系,案订于8月19日续审,原订今日的展示逾1小时长的影片也延后播放。



主控官法特里副检察司今日传召第3名証人,即怡保警察总部刑事调查技术援助组警员祖基里(48岁),他是尼查被指在座谈会发表诽谤首相言论当天的摄录者。

祖基里在供証时指出,他在2012年4月23日受到上司莫哈末洛警长的指示,于晚上约9时30分到怡保万合花园的座谈会进行摄录工作。

他说,他在当晚用了2片DVD录像光碟,之后在当晚11时36分左右返回怡保警察总部的办公室,并将所有器材及DVD录像光碟放入可以上锁的柜里,并于较后受指示将光碟烧录5份,交给当时的查案官祖卡乃。



若罪成坐牢罚款

因时间上的关系,法官依益马希山宣布此案订在8月19日续审,証人祖基里需于当天出庭继续供証。

莫哈末尼查也是民联前霹州务大臣,他被控于2012年4月23日晚上9时至12时,在怡保万合花园的政治座谈会中,诽谤及破坏首相名誉,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列席辩方律师包括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哈丁慕斯、菲德里、莫哈末占里依布拉欣、倪福齐及西温等,控方尚有副检察司尤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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