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换李官仁周蕙卿不符章程 改革派不满意判决
(加影12日讯)董总改革派主席陈大锦说,他们不满意今早高庭法官的判决,因为霹雳州及沙巴州的原任理事李官仁及周蕙卿,在没有辞职的情况下被撤换,不符合董总章程。
他说,根据章程,除非理事本身辞职,才可以更换,否则违反章程。
他今日在董总行政室内,接受记者询问对于法庭判决的看法时,这么回应。
此外,董总改革派秘书长傅振荃说,即使改革派不满意高庭法官今早的判决,也会出席本周日(14日)由当权派主席叶新田博士召开的董总中委会会议,因为这是法庭谕令。
遵守谕令出席中委会
他指出,他们得知裁决结果后,就立即提出上诉。但由于上诉不可能这么快有结果,因此,他们依然会遵守法庭的谕令,出席中委会。
询及李官仁和周蕙卿会否出席会议,他仅说,改革派“鼓励”两人出席会议。
对于早前改革派指叶新田已不是董总主席,不能征用董总范围召开会议及进行任何活动,除非提出申请,对此,傅振荃说,由于14日的中委会议是法庭谕令,改革派依然会提供董总空间,让叶新田召开中委会。
他说,虽然陈大锦已是新任主席,但由于在更换主席职位之前,叶新田还是董总主席,因此本周日的中委会,理应还是由叶新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