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实行垃圾分类 暂不强制以颜色袋区分
独家报导:余佩妮
(吉隆坡12日讯)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执法组官员沙鲁丁说,从9月开始分阶段实行的垃圾分类措施,当局初步阶段不会强制民众以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类垃圾。
这项垃圾分类和教育措施,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率先在7州和1直辖区实施;明年1月1日起则全国强制实行,不遵守者最高需缴罚款1000令吉。
沙鲁丁指出,当局暂不会要求国人以3种颜色的垃圾袋,分装不同种类的垃圾。“目前我们要做的是,建立和加强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过后才规定不同种类的垃圾分装不同颜色的垃圾袋。
“在初步阶段,执法人员会先发出通知书(notice)给违规者,过后才发罚单(compound)给冥顽不灵者的重犯者。”
以不同颜色垃圾袋分类
沙鲁丁今日针对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宣布从9月1日开始实行及2016年强制住家垃圾分类一事,向《中国报》这么指出。
根据阿都拉曼达兰,民众必须将纸张类放在蓝色垃圾袋、塑料类放在白色垃圾袋、玻璃、电子废料和铁铝罐和其他,则必须装进青色垃圾袋。
另外,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教育组官员沙菲里则说,基于目前仅玻璃市、吉打、吉隆坡、森美兰、马六甲、柔佛、彭亨和布城接受和实行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因此从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官员将到上述州内监督住家垃圾分类情况。
“但是,明年1月1日开始是强制性全国各州都要实行垃圾分类,并逐步从有地住家扩展到工厂及商业建筑物,届时将进行全国性的大型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