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實行垃圾分類 暫不強制以顏色袋區分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12日訊)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執法組官員沙魯丁說,從9月開始分階段實行的垃圾分類措施,當局初步階段不會強制民眾以不同顏色的垃圾袋分類垃圾。
這項垃圾分類和教育措施,將從今年9月1日開始,率先在7州和1直轄區實施;明年1月1日起則全國強制實行,不遵守者最高需繳罰款1000令吉。
沙魯丁指出,當局暫不會要求國人以3種顏色的垃圾袋,分裝不同種類的垃圾。“目前我們要做的是,建立和加強民眾的垃圾分類意識,過後才規定不同種類的垃圾分裝不同顏色的垃圾袋。
“在初步階段,執法人員會先發出通知書(notice)給違規者,過後才發罰單(compound)給冥頑不靈者的重犯者。”
以不同顏色垃圾袋分類
沙魯丁今日針對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宣佈從9月1日開始實行及2016年強制住家垃圾分類一事,向《中國報》這么指出。
根據阿都拉曼達蘭,民眾必須將紙張類放在藍色垃圾袋、塑料類放在白色垃圾袋、玻璃、電子廢料和鐵鋁罐和其他,則必須裝進青色垃圾袋。
另外,固體廢料管理機構教育組官員沙菲里則說,基於目前僅玻璃市、吉打、吉隆坡、森美蘭、馬六甲、柔佛、彭亨和布城接受和實行2007年固體廢料及公共衛生法令(672法令),因此從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官員將到上述州內監督住家垃圾分類情況。
“但是,明年1月1日開始是強制性全國各州都要實行垃圾分類,並逐步從有地住家擴展到工廠及商業建築物,屆時將進行全國性的大型檢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