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被控谋杀亲儿 母被控毁尸灭迹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父被控谋杀亲儿 母被控毁尸灭迹

(士拉央12日讯)甲洞“杀儿埋厨房”案的男女嫌犯,即死者的父母,今日一起被控上士拉央法庭;男嫌犯被控谋杀罪,女被告则被控使犯罪证据消失及提供假情报,以掩护罪犯的罪名。



男被告在通译员以广东话宣读控状后,点头示意明白控状;女被告则在通译员以广东话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男被告卢崇文(收帐员,33岁)于3月29日,在隆市甲洞乌沙哈再也花园第10路一间双层廉价排屋内,谋杀年仅9岁的儿子卢永成,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成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分2天过堂



女被告陈宝佳(33岁)被控在上述同一时间及地点,在知道男被告犯罪的情况下,维护被告的罪行并毁尸灭迹,即埋葬死者尸体,牴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人名皆译音)

推事努鲁依莎最后择定男被告的案件于8月6日过堂,以提呈法医报告;女被告的案件于7月10日过堂,同时允许女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检查。

此案主控官阿仑卓蒂副检察司较早前向推事努鲁依莎建议,女被告以5000令吉与两名担保人保外,并要求被告每个月到附近的警局报到为附加条件。

这起埋尸案于5月29日在甲洞被揭发,屋主在4月时发现租户,即卢姓夫妇和4名分别14岁和10岁女儿、9岁和6岁儿子不告而别,准备装修屋子时,在厨房炉灶旁挖出一具男童尸体。

小死者卢永成(9岁)被发现时已高度腐烂,法医鉴定他毙命约8周,死因不明。

律师:女被告须做精神评估

女被告代表律师冯吉详向推事求情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1)条文,希望推事让被告到霹州红毛丹幸福医院接受精神评估,以诊断是否患有受虐待妻子综合症(battered-wife syndrome)。

他同时要求让女被告致电正在照顾其儿女的友人,让他们将孩子送到女被告母亲及弟弟的身边,并由她们代为照顾;获得推事允许。

冯吉详也指出,女被告家人只有4000令吉在身上,希望推事能降低保释金至4000令吉,但推事最后允许女被告送往精神病院做检查。

女被告其他律师包括郭韦杰及邓歆颖,而男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莎里丝娜德薇。

另外,女被告的家属周五也有出庭聆听审讯。

女被告弟:姐多次投诉被打

女被告弟弟陈俊仁(25岁,手机零件销售员)透露,姐姐曾投诉男被告多次殴打她,他们都不喜欢男被告,所以对男被告恶行能被揭发,感到欣慰;他希望此案结束后,让姐姐办理离婚。

他指出,姐姐11年前嫁给男被告后,就一直不快乐,回娘家时也向妈妈哭诉男被告打她;但他指出,他们没有看到姐姐身上有明显伤痕,只出现一点瘀青。

他也透露,自己1年会与姐姐碰面一两次,但他怀疑男被告收入不稳定,让姐姐每次打电话回娘家向他借钱,他也资助姐姐和外甥,唯独不给男被告。

陈俊仁也说,他很少跟男被告说话,因为对方脾气暴躁,长相也非常凶神恶煞。

询及其姐姐为何遭丈夫暴力对待,仍不肯离婚或报警处理时,陈俊仁指出,姐姐是希望维持一个完整家庭及太爱丈夫,才不肯揭发自己的苦。

他也说,会负责照顾姐姐及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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