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首輪報稅週日截止 官網呈報才算完成手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消費稅首輪報稅週日截止 官網呈報才算完成手續

報導:張潔瑩
(吉隆坡12日)距離消費稅呈報截止日“近在咫尺”,商家千萬別以為用軟件算好賬就算交差,最好將消費稅-03表格打印出來再三確認,並上載到消費稅網站上的納稅人聯繫點(簡稱TAP),才算完成呈報手續。



大馬皇家關稅局日前在消費稅網站上宣布將呈報截止日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14日(即本週日),冀更多商家得以準時做出首次呈報。

YYC咨詢夥伴葉欣向回應《中國報》詢問時指出,還是有一些商家誤以為用消費稅軟件做好賬目就算交差,但其實最重要的是檢查清楚后,將資料上載至消費稅網站上的納稅人聯繫點,才算真正完成。

“很多商家只是用軟件算好賬,其實最好可以把填妥的消費稅-03表格打印出來,再對照清楚過后再呈報,尤其一定要確保銷項稅(Output Tax)及呈報銷量數額一致,過后才呈報。”



軟件算好賬未完成

她指出,進項稅(Input Tax)可在6年內申索回,所以有時供應商遲給單據或是發票,則可在下一次呈報中納入,故不一定需與銷量一致。

“完成呈報后就可到銀行繳交消費稅款額。”

關稅局消費稅組主任拿督蘇柏馬廉上月底公布,截至5月30日,國內呈報消費稅商家數量佔總數70%,全國共有7萬5505家企業需在期限前呈報消費稅。

根據消費稅法令第43條,總監有權在發現延遲呈報后,向企業或商家發出“延遲繳稅”的法律通知,商家有2個星期時間解釋延遲繳稅原因。

落實後收入才達標
欲每月呈報須申請

年收入未超過50萬令吉已註冊消費稅的公司,到消費稅執行后收入已超過標準,欲每月呈報仍需向關稅局提出申請。

葉欣向指出,一些商家若在註冊消費稅時年收入未達50萬令吉,邁入新一年卻已達標,呈報方式有兩項做法,一是以關稅局批准註冊信件為準繼續呈報,或是每月親自上關稅局總部呈報,並提出申請。

在現有條例下,年收入過50萬令吉註冊商家需每個月呈報消費稅,未達50萬令吉商家則是每3個月呈報。

“商家若欲申請轉向每個月呈報,可上格拉那再也關稅局辦事處親自呈報並提出申請,直至申請獲批為止。”

至于3個月報稅一次者,若該公司財年截止月份落在2015年10月,季度呈報每3月結算,即1月、4月、7月及10月,由于4月份剛落實消費稅,商家需在6月14日前呈報4月份消費稅。

首次呈報也有可能是2個月,以該公司財政年截止日為準,不過第2次呈報將恢復正常,每3個月呈報1次;每月呈報商家則不受影響。

葉欣向指出,不清楚的商家可參考關稅局批准註冊的信函,即獲得消費稅註冊號碼的信函,以確定需呈報消費稅的月份及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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