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董事持股逾33%触强制献购 石尊机构小股东向证监会投诉
(吉隆坡14日讯)小股东投诉,石尊机构(STONE,7143,主要板工业)去年8月受委的董事兼执行主席拿督余清守及副执行主席拿督李凤英(译音),两人收购的股权已超过33%的强制性全面献购(MGO)水平,涉嫌暗中取过公司管理层的控制权。
任董事前购股
《The Edge》财经周刊报导,1名对石尊机构不满的股东,于今年3月提交投诉信给证券监督委员会,怀疑余清守及李凤英为一致行动方(parties acting in concert),合共持股约34.72%,触及强制性全面献购机制。
该名小股东申诉,上述两人应该以当时收购价码即每股80仙,强制献购剩余未持有的股权。
据报导,经一系列企业活动的调整,有关献购价理论上应该是每股44.66仙。石尊机构周五(12日)闭市价为26.5仙。
余清守和李凤英去年皆以平均每股80仙,在同一天透过公开市场分别收购公司850万股和754万股。余清守和李凤英随后分别增持股权至18.4%和16.32%股权,合计达34.72%。
尽管在同一天以同个价码买入股票,或不足以构成一致行动,但两人在购股前同时被委任为董事,却引起大家关注,而且两人之前曾在另一家公司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