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董事持股逾33%觸強制獻購 石尊機構小股東向證監會投訴
(吉隆坡14日訊)小股東投訴,石尊機構(STONE,7143,主要板工業)去年8月受委的董事兼執行主席拿督余清守及副執行主席拿督李鳳英(譯音),兩人收購的股權已超過33%的強制性全面獻購(MGO)水平,涉嫌暗中取過公司管理層的控制權。
任董事前購股
《The Edge》財經週刊報導,1名對石尊機構不滿的股東,於今年3月提交投訴信給證券監督委員會,懷疑余清守及李鳳英為一致行動方(parties acting in concert),合共持股約34.72%,觸及強制性全面獻購機制。
該名小股東申訴,上述兩人應該以當時收購價碼即每股80仙,強制獻購剩餘未持有的股權。
據報導,經一系列企業活動的調整,有關獻購價理論上應該是每股44.66仙。石尊機構週五(12日)閉市價為26.5仙。
余清守和李鳳英去年皆以平均每股80仙,在同一天透過公開市場分別收購公司850萬股和754萬股。余清守和李鳳英隨後分別增持股權至18.4%和16.32%股權,合計達34.72%。
儘管在同一天以同個價碼買入股票,或不足以構成一致行動,但兩人在購股前同時被委任為董事,卻引起大家關注,而且兩人之前曾在另一家公司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