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健傑 : 又是垃圾問題

設立禁丟垃圾告示牌、裝電眼、拍垃圾蟲、派員埋伏、暗中取締、開罰單……垃圾依然亂丟,老問題無法解決,人們于是悲觀道:“垃圾問題?解決不了的啦……”

事實是如此嗎?既然垃圾總是源源不絕出現,那就要從源頭著手處理。

即將來臨的9月,除了雪州及檳州,有多個州屬都將落實中央政府的垃圾源頭分類措施,這是市民的一小步,環境的一大步。相比其他國家,我國雖然慢了一點,但好過從未計劃落實。

源頭垃圾分類,是方便循環工作進行;循環進行若得當,被浪費的資源就能減少。除了分類垃圾,也要限制垃圾回收次數,從中減少市民製造出來的垃圾根源。

因此,市民必須學會“減少”及“控制”垃圾量,明明垃圾是自己製造,卻責怪別人不準備垃圾桶,難道威省市議會準備的垃圾桶不足,垃圾就可隨地亂丟?

在外國,民眾自己製造的垃圾,必須是自己收留后,丟棄在自家垃圾桶內。那垃圾要怎樣控制?舉例遛狗,在台灣遛狗,狗大便(糞便為垃圾的一種)主人須俯身收拾,在大馬,狗主卻是任由糞便留在街上。

主要是兩地不同的教育、習慣和價值觀,產生了不同的文化:我們被教導待人處理,他們則被教導代人處理——那代誰處理呢?就是代清潔工人處理,親力親為為環境。

我國的源頭垃圾分類措施姍姍來遲,落在許多國家的后頭,一些已根深蒂固的民眾思維必須立刻糾正過來,筆者曾問幾個市民,反應無褒盡貶:“怎么這樣麻煩?包在一起丟不就好?為什么這是我們的工作?”

足見普遍的思維是:自己製造的垃圾,由垃圾工人處理。錯誤的觀念也須從源頭著手糾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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