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反悔不想租用所相中的單位,並將1200令吉頭期的支票終止,是否屬于毀約?
陳女士通過房屋中介相中一個辦公室單位,並以支票繳付1200令吉首期付款(Down Payment)。
她指出,房屋中介接收支票后,有給她一封確認租用有關單位的信函,上面有雙方的簽名。
她說,房屋中介說明如果臨時反悔,將不能取回1200令吉頭期。
“我回到家考慮后,最終決定放棄租有關單位,隔日也通知銀行終止開給中介的支票。”
她說,雖然中介說反悔不能取回頭期,不過她已終止讓有關支票過賬,等同她沒有交過頭期。
“在這種情形下,中介能對我採取什么行動?”
★麥嘉強律師
陳女士的情形,因為支票已經終止和向中介坦言反悔,基本上不屬于已付錢。
因此,視乎中介要不要去採取法律行動起訴她,少過5000令吉可以到小數額索償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