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律師:614中委會是否合法 依章程法定人數為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資深律師:614中委會是否合法 依章程法定人數為準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5日訊)根據法律觀點,若董總章程明確指出,出席會議者以“半數”為準,即符合法定人數,6月14日董總中委會便是合情、合理及合法。



資深律師李素樺說,針對開會是否合法,先是回到章程,再由法官審理,法官也是按照章程作出審判。

她說,因此章程內容“說明”很重要,若如改革派所言,董總已在2011年通過修改章程的法定人數,即從原有17人改為依據委員會人數;依據獲通知出席中委會25人來計算,昨天有14人出席會議,基本上已達到“半數”,算是合情合理。

兩派已泥沼深陷



但她形容,董總兩派已泥沼深陷,難以自拔,這意味一方的做法,都會成為另一方反駁的說法。尤其當事情進入司法程序,更沒完沒了,你上訴來我上訴去,你申請庭令,我就申請暫緩庭令。

李律師是針對董總主席葉新田于6月14日召開的中委會,當權派與改革派又因法定人數問題起爭議一事,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麼說。

當天,當權派只有署理主席鄒壽漢一人出席,改革派有13人,當權派以未達17人法定人數,宣佈流會;但改革派卻以25人中有超過一半人出席,繼續開會。

6月14日的中委會是葉新田遭高庭于6月12日駁回其要求暫緩執行高庭6月1日諭令的申請后,執行庭令召開的中委會會議,以討論解散及重選第2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

當時高庭也裁決黃博諄(吉蘭丹)、黃劍鋒(柔佛)、陳亞斯(彭亨)、徐滿和(沙巴)和劉東海(霹靂),為5名受承認的中委,5人皆可出席6月14日的中委會議。

傅振荃:新委會名單將呈法官

董總改革派秘書長傅振荃說,其代表律師將在這一兩天呈交中委會會議報告,及新選出的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名單給法官,希望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他說,2011年之前,董總開會法定人數只要有3人即可,2011年之后,常務會議通過修改章程,並在2012年會員大會通過及接納,接著呈交社團註冊局,2013年獲得當局批准。

他受訪時強調,當天有25名中委簽到,事實已超過一半人數,確實已達到法定人數,這是無可反駁的事實。

當權派將起訴藐視法庭

改革派硬硬開會,當權派控訴藐視法庭!

董總署理主席鄒壽漢受訪時說,614中委會明明不達法定人數,但改革派硬硬開會,重蹈覆轍6月11日自行開會的不當行為,將通過律師起訴改革派藐視法庭。

他說,董總章程說明法定人數是17人,就連法官也無權去修改,何況是他們(改革派)?!

“他們之前已經一次擅自開會,已是不合法,這次又再重蹈覆轍,我們會通過律師控告他們!”

★董總章程

6.3 中央委員會

6.3.1 中央委員會至少每年必須召開會議三(3)次;

6.3.2 中央委員會之法定人數為十七(17)位;

6.3.3 中央委員會由主席定期召開,會議通知需于會議前十四(14)天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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