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报》印刷厂员工 控偷新闻纸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中国报》印刷厂员工 控偷新闻纸不认罪

(吉隆坡16日讯)两名《中国报》印刷厂员工,因涉及偷窃8卷总值1万164令吉的新闻纸,今天在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两人皆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为44岁的罗厘司机丹米尔赛文和48岁的技术组员工纳鲁峇布,被控在上月24日及31日上午7时50分,于陈秀莲路《中国报》印刷厂,共偷走了8卷新闻纸。

两人因此牴触了刑事法典第381条文(监守自盗),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

通译员在推事诺拉米娜杜马迪雅面前宣读两人的控状时,两人似懂非懂,最后只好以另一名通译员以淡米尔语再次宣读控状,两人才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斯维拉娜副检察司原先以第381条文没有保释(none bailable)为由,没有建议保释金数额,但丹米尔赛文代表律师迪鲁古马兰,则以没有保释不代表不能保释(unbailable)和被告遭人陷害为由,要求推事斟酌的提供最低数额的保释金。

迪鲁古马兰指出,主控官不能以没提供保释金为由,不让他们保外候审,因为她并没证据显示他们不会出庭,而且两人罪行没有造成身体伤害,只有经济损失;但诺斯维拉娜则指出,辩方必须证明两名被告能出庭。

纳鲁峇布代表律师达尼斯瓦兰则认为,在两人还未被判罪即是无辜之人,以及保释金是确保两人出庭的原则下,要求推事提供最低数额的保释金。

最后,推事批准每人以45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择定此案定在7月23日过堂,两名被告家属都有出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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